啟用行政審批電子印章,實現行政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法律文書自主打印;關區行政審批網上辦理比例達99%,保持“零超時”“零差評”……盤點2019年的青島海關行政審批改革成績單,一項項工作提升了口岸通關企業的獲得感。得益于一系列“放管服”改革,青島口岸在近日發布的“中國十大集裝箱海運口岸營商環境測評結果”中位居全國第2位,更快、更省,成為企業的普遍共識。
標準化建設 留下便利
“來海關辦審批,真方便!”剛剛辦完報關企業注冊登記的青島永航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報關部經理莊廣明對海關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贊不絕口。
“青島關區23個行政審批辦理場所全部實現了‘全事項、全過程、各環節’相互配套協調的標準化管理。”青島海關法規處法制協調科科長王洪波說,海關開展標準化建設,讓企業在辦理每一項海關業務中感受到“放管服”改革的紅利。
據了解,為提高企業辦事便利化程度,青島海關建立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逐項明確行政許可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行政許可對象等要素,向社會公開。此外,還建立起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互聯網+監管”清單、內部核批清單,明確了權力邊界,實現了業務清單化。
在管理規范化方面,青島海關對行政審批“一個窗口”的人員、標志、服務設施設備等統一配備要求,做到海關窗口建設統一化,對行政審批程序、時限、要求、服務規范、監督評價等明確規定,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海關總署規定開展業務。同時,青島海關執行信息公開、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頂崗補位、服務承諾、責任追究、文明服務等制度,增強辦事人員的“用戶體驗”。
此外,青島海關以“換位思考、主動服務、有求必應、無事無需不擾、結果評價”的服務理念,積極推進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臺和電子印章應用,全面落實“一個窗口”受理,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2019年,青島海關共辦理行政審批 7777項,保持“零超時”“零差評”。
審批改革 釋放紅利
去年12月3日,青島海關所屬棗莊海關向滕州合易食品有限公司頒發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與以往不同,合易食品公司不再履行審批手續,而是改為備案,且備案證明不再有期限限制,而是長期有效。這也是“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以來,青島海關首次開展“審批改為備案”事項業務,也是青島海關出具的首張長期有效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證明。
2019年11月,國務院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隨后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公告》,明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的落地落實。
根據公告,海關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包括含“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核準”在內的“審批改為備案”事項2項、“實行告知承諾”事項1項、“優化審批服務”事項12項。
青島海關第一時間細化方案措施,及時向企業推送和宣講有關政策,突出不同改革方式特點,加大分類推進改革的力度,確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效,切實為企業減負增效。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是海關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青島海關法規處處長張術杰介紹,新政實施一個月來,青島海關共辦理行政審批事項688項,改革紅利得到進一步釋放。
精簡單證 降低成本
“辦理海關業務,無論是網上辦,還是現場辦,速度明顯快了,需要提交的單證、材料明顯少了。”很多企業都有這樣的感覺。
青島海關嚴格執行海關總署精簡單證、減證便民的相關要求,對不屬于海關監管所必需的單證,一律取消;海關可以通過與其他單位或者部門聯網獲取的單證以及海關可以自行查詢的單證,企業無需提交;海關出具的且不需要簽注作業的單證,企業無需提交;其他管理環節已向海關提交的單證,企業無需重復提交。
不再要求必須提交紙質單證;不再要求企業交驗單證原件;確需企業提交的單證必須具體列明,不再設置“兜底條款”。落實海關總署的一條條精簡單證的鐵律,青島海關大刀闊斧實施隨附單證“瘦身”,為企業松綁。
據了解,在海關總署統一部署下,青島海關已對海關116項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取消其中92項,同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到強化監管與優化服務協同推進,并將進出口環節審核的監管證件由原來的86種減少至44種,有效降低企業辦事成本。
(趙君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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