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單證(裝箱單,發票,貿易合同)等所有單證一定根據實際貨物一致
2、裝箱單,發票,貿易合同等單證上的貨物品名一定要一樣并且和實際貨物的品名一致
3、裝箱單上的貨物重量和方數要和提單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號,發票上面要有發票號
5、是木質包裝的需要在木質包裝上有IPPC標示
6、從韓國和日本進口貨物,還要有非木質包裝證明.
7、凡進口下列九類商品必須提前5天預申報:
汽車零件;化工產品;高科技產品;機械設備;藥品;多項食品;多項建材;鋼材;摩托車零配件。
8、凡進口舊印刷機械,進口年限不能超過10年,超過10年國家不允許進口
9、凡進口發電機組,工作實效不能超過15000小時,年限不能超過8年
10、舊醫療器械,三廢(廢鐵 廢鋼 廢銅)國家不允許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