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經鑒定,深圳海關所屬皇崗海關此前在貨運進口渠道查獲的13.34噸鋰離子蓄電池,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目前,案件已移送海關后續處置部門處理。
日前,深圳某公司向皇崗海關申報進口lg鋰電池電芯一批,海關關員在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外包裝紙箱簡陋、廢舊且部分擠壓變形嚴重,貨物數量與申報不符,存在多項貨物未申報情形,按照規定取樣送專業鑒定機構檢驗。
經鑒定,該批貨物為回收的殘損鋰離子蓄電池,正、負極端子存在殘損、缺失情況,明顯異于市場正常出售、流通的鋰離子蓄電池產品,不經修復不能直接按其原始用途使用,屬于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于錦濤/文)
今年前8個月我國外貿進出口增長3.6%黃埔海關推廣“互聯網+保稅”平臺 近6000家企業享受“指尖上的便捷”節期3000余噸鮮活產品經拱北關區供應港澳美國化妝品進口報關福州海關受理福建“單一窗口”首票減免稅業務申請上海進口有機溶劑清關公司南京海關查獲疑似象牙制品192克寧波海關退運600多噸禁止進口廢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