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湛江海關統計,截至3月31日,該關共對162批、1959.07萬噸、貨值457億元的進口原油實施“先放后檢”監管方式,每批貨物放行時間壓縮到5個小時。結合企業反饋,經測算為企業節省倉儲、物流等各項費用約1.51億元。
自2020年10月1日起,海關對進口原油檢驗監管方式進行重大調整,將原來由海關對進口原油實施批批抽樣檢驗,合格評定后放行調整為“先放后檢”。調整后,進口原油經海關現場進行信息核查、取制樣等檢查符合要求后,即可卸貨、轉運。海關實驗室檢測以及合格評定環節可以在卸貨、轉運工作開始后實施。
為深入推進進口原油“先放后檢”檢驗監管方式調整,湛江海關組織20余家相關企業座談,安排業務骨干進行政策解讀,分享“先放后檢”改革范例,引導企業支持配合;組織改革措施研討,吃透政策精神,擇出業務關鍵點,理順監管流程,細化現場工作措施;模擬演練檢驗通關流程,全過程跟蹤首批貨物檢驗通關解決現場問題;加強實驗室技術交流提高檢測效率,壓縮檢驗時長;針對性解決企業檢驗通關難點,及時開展政策實施效果回訪。
“改革后,進口原油檢驗監管方式實現了進口原油查驗、取樣、放行等環節無縫銜接,縮短了進口原油檢驗通關時長,節約了企業的倉儲、物流成本,穩定煉化企業生產原料供應鏈,切實為企業減負增效。”中國石化北海煉化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表示。(馮婷婷、陳增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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