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8:45,杭州中遠報關服務有限公司報關員陳少瓊拿著一份暫時進出口貨物核準申請,遞交到杭州海關報關大廳行政審批受理窗口。受理關員張歡仔細核對申請材料后,當場告知其材料齊全,予以受理,并出具了受理單。這樣的業務流程讓陳少瓊直呼便捷:“一個窗口受理,一個窗口反饋,一個窗口領證,真是太方便了。”
“一個窗口”行政審批改革是杭州海關自7月1日起正式啟動的,11項行政許可事項整合在“一個窗口”受理。杭州海關在全省范圍內(除寧波外)設置47個受理專窗,為企業辦理行政審批業務提供便利。這是杭州海關推進簡政放權的又一舉措。
海關已取消了所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前,杭州海關共有“常駐機構、非居民長期旅客公私用物品進出境核準”、“報關企業注冊登記”、“暫時進出口貨物核準”、“海關監管貨物倉儲審批”、“出口監管倉庫、保稅倉庫設立”等11項行政許可事項。“一個窗口”改革將這些分散在不同業務現場、不同樓層業務部門的海關行政許可事項,都集中到“一個窗口”辦理,改變了以往各內設部門“多頭對外”的局面。今后企業和個人辦理海關行政許可事項,無需區分具體審批事項,只需要面對一個窗口,就可順利走完全部流程,申請材料的后臺流轉和分撥都由海關自行承擔。
對于新模式下的窗口業務,杭州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只要企業或個人申請的事項屬于窗口職權范圍內,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充申請材料的,由“一個窗口”受理關員出具書面受理單,受理單上注明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事項、提交材料、受理機構、受理人員、受理時間、辦理時限承諾等內容。
為了方便各地企業及個人辦理業務,杭州海關根據行政區劃兼顧各地業務實際,在全省設有海關機構的各地市縣(除寧波外)設置了47個行政審批受理專窗。例如在杭州市,除了位于黃龍路7號的杭州海關一樓辦事大廳外,杭州海關設在蕭山、余杭、富陽、郵局的四個辦事處以及杭州蕭山機場海關、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杭州市民行政服務中心均設有受理行政審批的“一個窗口”,可受理各自權限范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
(朱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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