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簽署《關于實施信息共享開展聯合監管的合作機制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同日,海關總署與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別簽署了《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進信息共享實施聯合監管合作備忘錄》和《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推進信息共享實施聯合監管合作備忘錄》,作為《框架協議》的具體落實機制。
根據《框架協議》,三方一致同意加快推進跨部門的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不斷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防范和打擊走私、騙取出口退稅、逃騙匯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證國家海關、稅收、外匯政策的有效執行。
三方約定通過簽署關于推進信息共享實施聯合監管內容的《合作備忘錄》,明確具體的合作領域和職責分工。通過加大信息共享力度,不斷完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推進綜合執法,提高管理效能。協同推進三方在各地分支機構開展協查反饋、聯合監管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共同實施相應的聯合激勵和懲戒措施。
海關、稅務、外匯三部門加強彼此間信息共享,實施聯合監管措施,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重要舉措,是實現部門之間協同共治的基礎和抓手,對更好地防范和打擊走私、騙取出口退稅、逃騙匯等違法違規行為具有重要的意義。今后海關、稅務和外匯管理部門將持續共同加強合作,進一步完善各自執法領域的監管,形成管理合力,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服務于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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